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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合利昌煤炭贸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911201********846B
执行依据文号
(2019)晋0622民初1154号
案号
(2019)晋0622执55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应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天津合利昌煤炭销售有限公司、吴宏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应县泰丰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津博禄煤炭销售有限公司欠款共计6900000元。案件受理费60100元(实交5100元,缓交55000元),减半收取30050元,由二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应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19-12-03
发布时间
2019-12-3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杨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079625846B
登记机关
天津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975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1-918(天津企成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4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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