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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桂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3222********202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0722民初122号
案号
(2021)云0722执2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胜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永胜县鼎誉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1、被执行人黄文生、杨桂菊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人民币150000元、利息133800元及律师代理费人民币2000元,合计人民币285800元。2019年1月17日起的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2、被执行人永胜县永北镇建平红砖厂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胜县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21-04-26
发布时间
2021-10-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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