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济宁海川塑钢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99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829民初2353号 |
案号 |
(2019)鲁0829执253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嘉祥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王福坤、王福亮、济宁海川塑钢制品有限公司、郑要东欠原告鹿高雪借款本金900000元。被告王福坤、王福亮、济宁海川塑钢制品有限公司、郑要东于2018年9月1日前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0000元,下欠860000元,自2018年10月起每月1号前被告王福坤、王福亮、济宁海川塑钢制品有限公司、郑要东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000元,指直接款付清。如被告累计违约三次,则被告欠款本金为100万元,如被告累计违约六次,按年利率24%计算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嘉祥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11-12 |
发布时间 |
2019-12-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福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8295599177682 |
登记机关 |
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嘉祥县卧龙山镇东郭庄村东200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