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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贺兵龙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35********25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1031民初343号
案号
(2021)晋1031执16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隰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周瑞君、贺兵龙共同偿还原告崔晋杰借款本金100000元,给付方式为:2020年12月30日前给付原告30000元;剩余70000元,从2021年1月份起,于每月20日前给付4000元,直至借款还清为止。二、若二被告不能按上述第一条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二人愿就剩余未付部分按月息2分支付利息,从2019年5月20日起支付至借款还清之日止,且原告可就剩余部分申请一次性全部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隰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6-23
发布时间
2021-10-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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