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哈那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730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津02民初915号 |
案号 |
(2019)津02执90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保税区法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确认截至2018年12月15日,哈那斯公司欠付九冶公司本金50050000元,利息20645625元,罚息16891875元。二、双方经协商,分四期达成如下还款计划:1、哈那斯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前支付九冶公司20000000元;2、哈那斯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前支付九冶公司20000000元;3、哈那斯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前支付九冶公司20000000元;4、哈那斯公司于2019年3月31日前支付九冶公司10695625元。三、如哈那斯公司按照上述第二条还款的,九冶公司同意放弃自借款之日至履行完毕之日的全部借款罚息以及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四、如哈那斯公司有任何一期不能按照上述第二条约定还款的,九冶公司有权自该约定还款日到期次日起就哈那斯公司全部欠付款项本金、利息、罚息及本案诉讼费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五、哈那斯公司同意继续用其名下南开区文化小城五套房产为本案的借款本息提供担保。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19-07-15 |
发布时间 |
2019-12-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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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白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6777308637K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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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华盈大厦216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