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西汉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712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晋0105民初523号 |
案号 |
(2019)晋0105执422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西汉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欠原告赵智房款540000元、2017年6月19日至2018年3月15日的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45172.5元,共计585172.5元未付,被告山西汉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于2019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赵智292586.25元,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剩余款项292586.25元;如被告山西汉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一期逾期未付,原告赵智可就全部剩余未付款项申请执行; 二、诉讼费减半收取5950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山西汉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被告山西汉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给付原告赵智;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19-10-28 |
发布时间 |
2019-12-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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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胡化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40100767126979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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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官道巷16号5单元0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