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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费阳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219********377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浙0326民初5535号
案号
(2021)浙0326执29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 .被执行人费阳应支付申请执行人货款 2 5 2 6 0 0元及利息;2 .被执行人费阳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 .被执行人费阳承担案件受理费 2 8 4 5元,申请执行费 3 6 8 9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平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浙江
立案日期
2021-09-17
发布时间
2021-10-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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