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河南国智恒北斗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494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502民初4600号 |
案号 |
(2019)豫1502执32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河南国智恒北斗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信阳恒诚电子有限公司支付所欠货款205950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原告支付自2018年4月28日起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止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11-25 |
发布时间 |
2019-12-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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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白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1500349412438X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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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