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大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08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1181民初3713号 |
案号 |
(2019)苏1181执12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丹阳市超辰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江苏丹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吕城支行贷款本金33999999.58元、利息3094321.48元,合计37094321.06元,并按《最高流动资金担保借款合同》的约定给付自2017年3月2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丹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2-19 |
发布时间 |
2019-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殷荣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324660811669W |
登记机关 |
泗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泗洪经济开发区东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