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通利园林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323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682民初9447号 |
案号 |
(2019)苏0682执403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利建林于2019年7月30日前偿还原告张亚华借款120万元及利息(以120万元为本金,自2018年12月3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月利率2%计算),款汇至原告张亚华的银行账户(户名:张亚华,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如皋下原支行,账号:6228480427991106779)。二、被告上海通利园林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被告利建林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如果被告利建林未按照上述第一项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张亚华有权就120万元及利息中未履行部分一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四、原被告之间所有的经济往来一次性处理结束,其他无争议。五、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合计12800元,由原告张亚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如皋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8-22 |
发布时间 |
2019-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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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利建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5703230347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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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靖路1831号806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