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新沂市通城商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933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0381民初2375号 |
案号 |
(2021)苏0381执51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沂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经双方确认,新沂市通城商业有限公司欠晁亚借款本金32万元、利息48万元,本息合计80万元,此款由新沂市通城商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20日前偿还40万元,2021年12月31日前偿还40万元;二、晁亚自愿放弃其它诉讼请求;三、如新沂市通城商业有限公司逾期未足额支付任意一期借款,晁亚有权就下余未清偿的全部借款提前申请强制执行;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5900元,由新沂市通城商业有限公司负担,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给晁亚。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新沂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9-24 |
发布时间 |
2021-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孔令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381729339623J |
登记机关 |
新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新沂市南京路5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