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泸州太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226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纳溪民初字第1286号 |
案号 |
(2021)川0503执恢2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肖建应返还原告肖阳借款本金2000000元及2013年2月7日起至2015年10月26日止的利息1224000元,共计3224000元,扣除已返还的128000元,尚欠30960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二、被告泸州太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被告肖建承担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肖阳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16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肖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3-23 |
发布时间 |
2021-10-2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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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曾沁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5047822623463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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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泸州市龙马潭区龙马大道5号1幢2层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