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西象州婵宇真丝绸制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308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桂1322民初1095号 |
案号 |
(2019)桂1322执7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象州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叶营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广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334,175.51元及利息(按按原告代偿当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流动资金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的四倍标准分段计算利息:1.以代偿款349,175.51元为基数,自2018年11月13日起计算至2019年1月25日止;2.以代偿款334,175.51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26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二、被告叶营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广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违约金34,917.55元;三、被告叶营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广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律师代理费5,238元;四、被告龙玲、广西象州婵宇真丝绸制品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三项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791元,减半收取计1,895.5元,诉讼保全费2,613.97元,担保费1,256元,由被告叶营、龙玲、广西象州婵宇真丝绸制品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象州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09-19 |
发布时间 |
2019-12-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叶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13227630846281 |
登记机关 |
象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象州县象州镇文明路4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