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清远市坚瓷陶瓷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947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1803民初2324号 |
案号 |
(2019)粤1803执32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原告清远市坚瓷陶瓷有限公司在2019年8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100,000元给被告梁小恒,如原告不能按时支付上述款项,被告梁小恒可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的金额126,334元。二、受理费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清远市坚瓷陶瓷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9-03 |
发布时间 |
2019-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梁木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8036947091876 |
登记机关 |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云龙陶瓷产业基地A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