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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国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22********251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晋1022民初188号
案号
(2021)晋1022执46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翼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马国强偿还原告张青云借款共计456500元;二、偿还数额及期限:2021年偿还20000元,于4月20日前偿还5000元,6月20日前偿还5000元,12月30日前偿还10000元;2022年偿还80000元,自1月份起至11月份每月28日前偿还5000元,12月30日前偿还25000元; 2023年至2025年共偿还356500元,自2023年1月份起至2025年11月30日前每月偿还9900元,剩余借款10000元于2025年12月30日前全部偿还完毕;三、若被告马国强未能按约如期履行,则视为借款全部到期,原告张青云有权就剩余全部借款一并申请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翼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1-06-24
发布时间
2021-10-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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