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房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983********53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983民初2632号 |
案号 |
(2021)鲁0983执256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房勇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军借款本金280000元,二、、被告房勇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孙军利息(以280000元为基数,自2021年3月10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案件受理费5500元,减半收取计2750元,由被告房勇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8-02 |
发布时间 |
2021-10-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