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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罗志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327********2430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桂0327民初525号
案号
(2021)桂0327执34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灌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罗志勇自愿给付原告周钹货款人民币43365元(被告罗志勇自愿定于2021年6月20日前给付21683元;2021年7月20日前给付21682元); 二、如被告罗志勇不按约定期限履行给付义务,被告罗志勇应从2020年9月19日起以货款43365元为基数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付利息给原告周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灌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7-22
发布时间
2021-10-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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