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银宝轮胎集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5178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7民初61号 |
案号 |
(2021)鲁07执48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平借款本金70000000元及利息(包含罚息、复利)1690313.15元(计算至2020年12月18日,之后的利息、罚息、复利以70000000元为基数,自2020年12月19日起至借款本金实际给付之日止,按案涉《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和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由被申请人承担诉讼费404327元(案件受理费399327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72094640.15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6-25 |
发布时间 |
2021-10-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刘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783751780909Y |
登记机关 |
寿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寿光市台头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