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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杨永庆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33521********36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云0902民初1081号民调
案号
(2019)云0902执59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临沧八零九零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杨永庆自愿定于2019年5月1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字改伟车款90000元;二、如被告临沧八零九零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杨永庆未按上述期限履行还款义务,被告临沧八零九零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杨永庆自愿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0000元;三、本案诉讼费2500元,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减半收取1250元,被告临沧八零九零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杨永庆自愿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法院
省份
云南
立案日期
2019-05-15
发布时间
2019-06-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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