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新先制药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0812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8民终1472号 |
案号 |
(2019)粤0811执28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 2018)粤0811民初299号民事判决;二、限江苏新先制药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2664038.82元及支付利息(以借款本金2664038.82元为基数,按月利率1.5%从2016年8月1日起计至还清之日止)给陆春梅;三、限江苏新先制药有限公司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10773983,41元及支付利息(先支付尚欠利息1400145.31元,再支付以借款本金10773983.41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从2017年4月7日起计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给陆春梅,四、驳回陆春梅的其依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184784元、保全费5000元,由江苏新先制药有限公司负担134319元,由陆春梅负担5546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耪111910元,由江苏新先制药有限公司负担102428元,由陆春梅负担948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11-05 |
发布时间 |
2019-1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徐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126081208799 |
登记机关 |
常州市金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常州市金坛区金城镇盐港路99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