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威宁县伊美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19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0526民初4509号  | 
    
案号  | 
      (2021)黔0526执恢2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威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由被告威宁县伊美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胡德禹劳务款71600元,定于2020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履行完毕。案件受理费828元由被告威宁县伊美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5-11  | 
    
发布时间  | 
      2021-10-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永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526051944597U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海边街道思源路观海国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