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南宁市车世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1027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桂01民终803号 |
案号 |
(2019)桂0105执308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维持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2016)桂0105民初57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二、撤销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2016)桂0105民初57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三、变更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2016)桂0105民初57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上诉人南宁市车世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应向上诉人广西鑫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支付滞纳金 (按年利率24%计算,从2015年3月21日起至2015年4月20日止以12281.10元为基数,从2015年4月21日起至2015年5月20日止以62501.10元为基数,从2015年5月21日起至2015年6月20日止以127301.10元为基数,从2015年6月21日起至2015年7月7日止以176001.10元为基数,从2015年7月8日起至2015年7月20日止以146001.10元为基数,从2015年7月21日起至2015年8月20日止以194701.10元为基数,从2015年8月21日起至2015年9月1日止以243401.10元为基数,从2015年9月2日起至2015年9月20日止以213401.10元为基数,从2015年9月21日起至2015年10月20日止以262101.10元为基数,从2015年10月21日起至2015年10月23日止以310801.10元为基数,从2015年10月24日起至2015年11月20日止以210801.10元为基数,从2015年11月21日起至2015年12月14日止以259501.10元为基数,从2015年12月15日起至2015年12月20日止以45080.10元为基数,从2015年12月21日起至2016年1月20日止以93780.10元为基数,从2016年1月21日起至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以142480.10元为基数)。二审案件受理费8100元,由上诉人南宁市车世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担4050元,上诉人广西鑫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负担4050元;上诉人南宁市车世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西鑫之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各自预交的上诉案件受理费8100元,由本院分别退回405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西 |
立案日期 |
2019-08-21 |
发布时间 |
2019-1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100310277208E |
登记机关 |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南宁华南城会展中心A临时展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