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靖江金狮泵阀制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8830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苏1282民初290号 |
案号 |
(2021)苏1282执14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靖江金狮泵阀制造有限公司、张铭红共同给付原告靖江市新桥国华铸件经营部货款80000元,约期于2021年3月30日前给付40000元,余款40000元于2021年5月30日前付清。两被告如有一期未按约履行,原告可就下欠全部款项一并申请执行。二、案件受理费1800元减半收取900元,保全费820元,合计1720元,由两被告负担(该款原告已缴纳,两被告于2021年3月30日前付款时一并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靖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时间 |
2021-10-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铭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826883049767 |
登记机关 |
靖江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靖江市生祠镇红光工业园区东陈路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