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韶关好特利电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73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704民初1385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9)粤0704执11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确认尚欠原告货款合共1041436.40元,定于2019年2月28日前付清。其中于2018年8月15日前支付80000元;2018年8月30日前支付70000元;2018年9月28日前支付150000元; 2018年10月28日前支付150000元;2018年11月28日前支付150000元;2018年12月28日前支付150000元;2019年1月28日前支付150000元;2019年2月28日前付清余款141436.40元。二、若被告按时付款,原告则放弃对逾期利息的追偿。若不按时付款,原告可就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50000元及逾期利息(以尚欠款金额为基数,每月按照1%的利率计算,从2018年7月17日计至欠款还清之日止)。三、担保人陈智克自愿对被告上述的欠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4-23 |
发布时间 |
2019-1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陈智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232557344628K |
登记机关 |
乳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乳源县经济开发区富源工业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