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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戴燕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41227********8733
执行依据文号
(2021)皖1623民初2501号
案号
(2021)皖1623执480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利辛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戴燕、代光亚给付原告李国本金108万元,2021年4月至2021年8月,每月的30号给付原告李国借款本金15万元,2021年9月30日给付原告李国本金33万元,利息46.6万元于2021年10月30日前偿还完毕;二、如被告不按期履行于2021年11月1日开始以未清偿本金为基数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利息到被告本息清偿完毕。三、双方无其他纠纷。本案受理费9825元,由被告戴燕、代光亚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笔录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利辛县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9-13
发布时间
2021-10-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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