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廊坊市新益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66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1003民初4211号 |
案号 |
(2021)冀1003执15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被告廊坊市新益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廊坊市梦瑞商贸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200000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计2150元,由被告廊坊市新益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21-05-17 |
发布时间 |
2021-10-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安世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1002766618840K |
登记机关 |
廊坊市安次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爱民西道3号昶友新天地2#商业楼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