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宁夏如意科技时尚产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7381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104民初12041号 |
案号 |
(2021)宁0104执358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宁夏富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如意科技时尚产业有限公司、宁夏锐腾工贸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宁夏纬通实业有限公司兴庆分公司票据款808269元、邮寄费24元,并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自2020年7月30日至票据款清偿之日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1935元,由被告宁夏富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如意科技时尚产业有限公司、宁夏锐腾工贸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04-21 |
发布时间 |
2021-10-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晓露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22073812034Q |
登记机关 |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宁夏生态纺织产业示范园区如意大道1号如意工业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