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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港城中药养生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56630****
执行依据文号
(2017)苏1203民初2285号
案号
(2019)苏1203执18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驳回原告泰州市九洲商贸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180元,由原告泰州市九洲商贸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递交副本,上诉于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案件受理费14180元(户名: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银行泰州分行营业部;账号:479369913453;行号:104312800123)。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泰州市高港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11-12
发布时间
2019-12-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毛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03056630060E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泰州市高港区龙港路1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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