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郑州勃达仓储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94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482民初89号民事调解书 |
案号 |
(2018)豫0482执111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汝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郑州勃达仓储贸易有限公司、被告河南汝州银海实业有限公司、被告黎大明三被告于2018年1月31日前共同偿还原告汝州市绿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利息从自2017年11月14日起按月息2分计算至三被告将全部借款本金全部偿还完毕之日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汝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8-03-27 |
发布时间 |
2018-04-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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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黎大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1857694717416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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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登封市石道乡陈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