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东莞市柏宁服装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122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清仲字第623号 |
案号 |
(2019)粤19执5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清远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申请人一向申请人偿还贷款本金1056997.76元及相应利息26296.37。二、被申请人二和被申请人三、四、五、六、七、八分别为上述第一项裁决所确定的债务范围在合同约定的最高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本案保全费5000元,由八被申请人承担。四、本案仲裁费10199.86元,由八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3-06 |
发布时间 |
2019-1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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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陈服检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1900712249736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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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东莞市厚街镇厚街管理区大塘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