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海宁传奇宁丽电影院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095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浙0481民特2403号 |
案号 |
(2021)浙0481执36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责令你(单位)自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下列义务:1 、被执行人海宁传奇宁丽电影院有限公司归还申请执行人海宁鸿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3 4 0 0 0 0 0元,支付相应利息(以本金 3 4 0 0 0 0 0元为基数,自 2 0 2 0年 8月 1 6日起按月利率 2%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支付律师代理费2 8 8 0 0元。2 、被执行人温志新、海宁传奇嘉丽电影院有限公司、杭州传奇泰丽电影院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海宁传奇宁丽电影院有限公司的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 、被执行人北京传奇奢华影院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传奇龙丽影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传奇新丽影院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质押担保责任,申请执行人海宁鸿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有权就被执行人北京传奇奢华影院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传奇龙丽影院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传奇新丽影院管理有限公司所有的被执行人海宁传奇宁丽电影院有限公司公司股权处置款项优先受偿。二、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从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履行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每日万分之 1. 7 5的加倍利息)。三、支付执行申请费 3 6 6 8 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宁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1-09-14 |
发布时间 |
2021-10-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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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温志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481090951693F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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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海宁市海洲街道海昌南路36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