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西新裕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700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赣0428民初2128号 |
案号 |
(2019)赣0428执9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都昌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如下:一、被告江西新裕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同意自领取民事调解书之日起至2018年10月20日前归还原告上海企盈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货款75687.60元(如被告没有按时还款,则全部货款225687.60元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于2018年11月20日前归还原告货款50000元,于2018年2018年12月20日前归还原告货款50000元,余款50000元于2019年元月20日前付清;二、案件受理费4755.60元减半收取2377.80元,由被告江西新裕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负担。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手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都昌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西 |
立案日期 |
2019-10-11 |
发布时间 |
2019-1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郑丽国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4287670093693 |
登记机关 |
都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城芙蓉山工业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