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鼎阳绿能电力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016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2民终349号 |
案号 |
(2019)苏0281执315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双方一致同意以200万元了结两公司之间所有项目:其中150万元由鼎阳公司将留存在圣阳公司所有项目中的支架设备等实物抵偿;另鼎阳公司再向圣阳公司支付50万元,付款方式:鼎阳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之前支付30万元,于2019年3月31日之前支付20万元,以上款项直接汇入江苏滨江律师事务所账户(开户行:江阴市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账号:3022402032-10110001553)。二、若鼎阳公司未能按照前述第一项履行付款义务,圣阳公司有权按照原审法院(2018)苏0281民初2326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三、鼎阳公司履行完毕第一项付款义务后,双方就所有项目再无其他纠葛。四、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3720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42200元,由圣阳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7200元减半收取18600元,由鼎阳公司负担。(2019)苏02民终89号一审案件受理费37200元,由鼎阳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37200元减半收取18600元,由鼎阳公司负担。五、本协议经双方当事人盖章或特别授权代理人签字即生效。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4-22 |
发布时间 |
2019-1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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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汤文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006016463XK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江阴市城东街道汇龙街54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