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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105********0073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1222民初278号
案号
(2021)桂1222执13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峨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陈锦、黄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退回原告余树明、冯金华履约保证金450000.00元;二、被告陈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利息42429元;三、驳回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1630元(原告已预交5815.00元),公告费560.00元,两项合计12190.00元,由原告余树明、冯金华负担4316.00元,被告陈锦、黄强负担7874.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峨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2-18
发布时间
2021-10-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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