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济南宸轩世家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900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181民初4823号 |
案号 |
(2021)鲁0114执184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被告济南宸轩世家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王正志赔偿装修款损失131645元;三、被告甄月旺、被告刘向东、被告丛湘利分别在未缴出资50万元范围内对上述第一条的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未能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933元,由被告济南宸轩世家装饰设计有限公司、甄月旺、刘向东、丛湘利负担234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4-19 |
发布时间 |
2021-10-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甄月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济南市天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济南市天桥区清河北路188号滨河天成潮合汇四号楼沿街商铺西一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