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瑞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212********717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202民初3126号 |
案号 |
(2021)苏1202执20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原、被告双方一致确认,被告江苏瑞航新能源有限公司共需给付原告泰州安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人民币457000元,上述款项被告于本案保全解封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付原告人民币37000元,余款自2021年1月起至2021年12月20日,于每月20日前给付人民币35000元。二、被告江苏瑞航新能源有限公司有任何一期逾期三个月未付,则原告泰州安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可就全部未付剩余款项向被告主张权利,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余无争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本案受理费依法减半收取4025元、保全费2020元,合计人民币6045元,由原告泰州安邦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7-16 |
发布时间 |
2021-10-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潘培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200MA1MTL717E |
登记机关 |
泰州市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泰州市海陵区九龙镇龙园路213号1幢201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