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中国机床总公司广州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9067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苏0105民初7478号 |
案号 |
(2019)苏0105执7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意贤(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史玲玲返还投资款50万元及收益6万元,合计56万元,并支付违约金(以5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6月22日起至清偿之日止,按每月1%之标准计算)。二、被告中国机床总公司广州公司对被告意贤(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中国机床总公司广州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意贤(上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追偿。三、驳回原告史玲玲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1-03 |
发布时间 |
2019-12-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俊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1119067681X9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白云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中路183号1-8层425房(不可作厂房使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