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吕海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40723********003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晋0723民初135号 |
案号 |
(2021)晋0723执恢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和顺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和顺县东日盛投资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归还申请人王建军借款15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和顺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西 |
立案日期 |
2021-05-06 |
发布时间 |
2021-10-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