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朱金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1282********2437
执行依据文号
(2021)苏1282民初2594号
案号
(2021)苏1282执22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靖江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朱金洪一次性赔偿原告许彬事故各项损失合计15000元,约期于2021年6月20日前给付4000元、2021年7月20日前给付4000元、2021年8月20日前给付4000元、2021年9月20日前给付3000元。被告如有一期未按约履行,原告可就下欠全2部款项一并申请执行。二、本起事故纠纷一次性解决,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三、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200元,由被告负担(该款原告已缴纳,被告于2021年6月20日前付款时一并给付原告)。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内容,自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的,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靖江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21-07-08
发布时间
2021-10-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