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湘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0735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新3022民初626号 |
案号 |
(2021)新3022执2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陶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湖南湘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李传建未付工程款7043337.85元,被告新疆艾力夏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被告湖南湘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的范围内对上述被告湖南湘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阿克陶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新疆 |
立案日期 |
2021-04-22 |
发布时间 |
2021-10-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严达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700707350258H |
登记机关 |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街道办事处莲花池居委会德源大厦四楼406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