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盛铂优品家具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106********YT5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川0681民初2986号 |
案号 |
(2021)川0681执61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汉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四川盛铂优品家具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石永星退还订货定金69800元。如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898元,由被告四川盛铂优品家具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缴,其自愿同意被告在退还定金时向其一并支付)。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上诉,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汉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21-04-19 |
发布时间 |
2021-10-1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雷现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681MA66M3YT57 |
登记机关 |
广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经济开发区湘潭路八段六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