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中山市万象广告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17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1民终3705号 |
案号 |
(2019)粤0104执68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欠付的合同对价款本金6358500元;二、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以合同约定的保底金额为基数,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暂计至2017年11月30日为11278702.40元);三、判令被告一承担原告为本案诉讼支出的律师费15000元;四、判令被告二对上述第一至第三项诉讼请求项下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4-01 |
发布时间 |
2019-04-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案号 |
(2019)粤0104执6827号 |
立案日期 |
2019-04-01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6373500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汤兰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20007417077406 |
登记机关 |
广东省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中山市港口镇华师路10号61卡之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