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黄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223********4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003刑初425号 |
案号 |
(2021)豫1003执172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马文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被告人李永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被告人牛靖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万元;被告人黄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被告人马书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被告人马彦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7-05 |
发布时间 |
2021-10-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