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鹏港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9664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524民初3209号 |
案号 |
(2021)豫1524执7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商城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申请人深圳市鹏港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向申请人18000000元,欠付的利息1494454元,及利息。2.被申请人黄道柱、黄健强、黄道林对上述案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被申请人对深圳市鹏港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黄道柱、黄健强、黄道林偿还申请人律师费16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商城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时间 |
2021-10-1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黄道成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96644345M |
登记机关 |
南山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人民北路洪湖大厦17楼1726J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