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王新燕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328********122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625民初1123号 |
案号 |
(2021)鲁1625执144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申请执行博兴县人民法院做出的(2021)鲁1625民初112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被申请执行人支付货款42796元以及自2021年3月30日期至清偿之日的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以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与案件受理费435元、保全费448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9-01 |
发布时间 |
2021-10-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