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天津希美广告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208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民三565 |
案号 |
(2016)津0112执21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天津希美广告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天津市松江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378000元二、被告天津希美广告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天津市松江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违约金187473.69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天津 |
立案日期 |
2016-01-20 |
发布时间 |
2016-06-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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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盛立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2052089078R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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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天津小站工业区六号路17号41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