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广州越通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3320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0104民初16137号 |
案号 |
(2019)粤0104执4227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为申请执行人办理“广州市中山四路大东门华庭B栋1507、1508房(现门牌: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8号1507、1508房)”的产权过户登记至申请执行人名下的手续,即办理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2、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诉讼费16140元。 3、由被执行人支付强制执行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12-03 |
发布时间 |
2019-12-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梁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1016332077227 |
登记机关 |
广州市越秀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1-53号108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