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中铁十九局集团西藏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5400********D80H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藏0103民初1287号 |
案号 |
(2021)藏0103执124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中铁十九局集团西藏工程有限公司自愿向原告西藏烁锦商贸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 238 764.2元,诉讼费 20 355.06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4 264 119.26元;(具体支付时间:2021年6月30日之前支付264 119.26元;2021年7月31日之前支付1 500 000元;2021年8月31日之前支付1 500 000元;2021年9月30日之前支付1 000 000元); 二、如被告中铁十九局集团西藏工程有限公司未按以上时间支付任何一笔款项,原告有权就全部未付款申请强制执行;三、原告西藏烁锦商贸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堆龙德庆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西藏 |
立案日期 |
2021-08-26 |
发布时间 |
2021-10-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继伟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40000MA6T1CD80H |
登记机关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扎西路西藏人力资源管理有限责任公司41号工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