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拉萨宝莲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519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苏1023民初993号 |
案号 |
(2021)苏1023执122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宝应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拉萨宝莲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爱琴对截至2020年4月30日共欠原告吉兆洋借款本金500000元,利息90000元,合计590000元表示认可,并定于2020年4月29日前偿还50000元,2020年6月30日前偿还300000元,2020年7月30日前偿还240000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余利息部分的主张;二、如被告拉萨宝莲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爱琴未按上述约定按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吉兆洋则有权就剩余未还的本金和利息(从2019年7月29日起,以剩余未还借款本金为基数,按月息2%计算利息)一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案受理费8800元,减半收取4400元,保全费3420元,保费1740元,合计9560元,由被告拉萨宝莲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周爱琴负担。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当事人拒绝签收本调解书的,不影响上述调解协议的效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上述调解协议,另一方当事人可持本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宝应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4-16 |
发布时间 |
2021-10-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周爱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1000055199897B |
登记机关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格桑路5号总部经济基地大楼A栋5楼1501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