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仟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7114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903民初7679号 |
案号 |
(2021)苏0903执24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盐城市江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赔偿原告沈达青投资款20万元及利息(自2015年4月27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本判13决确定给付义务之日止按照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二、被告上海仟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被告盐城市江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上列赔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三、被告盐城正中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被告盐城市江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上列赔偿债务承担10%的补充责任。四、驳回原告沈达青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被告盐城市江南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仟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21-09-02 |
发布时间 |
2021-10-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王为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46711498508 |
登记机关 |
嘉定区市场监管局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嘉定区封周路655号14幢111室-2 |






